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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涌沿岸住房獲簽發建築許可證

〔本報消息〕市人委會日前有關河涌、溝渠、溪流及公共湖泊的沿岸走廊管理、使用事宜頒行規定。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據此,對按照內陸水路技術及航海路線分級的特級、1級和2級河涌、溪渠的沿岸保護走廊範圍,每側最大為50米;至於得到有關部門公佈具排水職能名單的河涌,每側至少3米。對於建有護堤保護措施的河涌沿岸,視實際條件而定,可審議調整沿岸保護走廊的寬幅範圍,旨在有效地開發河流、涌渠沿岸的土地儲備。
為給民眾在住房方面創造有利的條件,市人委會也對若干此前形成的場合繼續處理作出詳細規定。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源自2004年6月24日一直使用,並處於沿岸保護走廊家庭戶、個人的房地將獲審議以簽發房地使用權證書及簽發建築許可證,以確保有關房地產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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