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產品被氾濫使用
在本市若干辦事處、辦公室大樓,使用一次性塑料產品的情況仍普遍。在第三郡八月革命街某辦公室大樓,每天中午12時左右就有很多網購送貨員前來向在大樓工作的幹部、人員送食品。放在各大尼龍袋裡的有盒飯、奶茶、咖啡、甘蔗汁等。雙手提著兩個裝盒飯的尼龍袋的辦公室人員玉莊說:“我們的一日3餐都在線訂購的。一切都使用一次塑料製品,至於再加工產品則極其少見”。
上述情況在出租辦事處、辦公室也常見的,尤其是在中午。一次性塑料產品的便利性和供應商的一次性塑料產品轉換能力不高,尤其是在食品領域,因此消費者仍“視而不見”。第十郡一名國家行政人員阮黃英說:“一次性塑料產品我們使用後就丟棄,不必清洗,也不關心是否得到分類、再加工。”很多人,甚至年輕人也有類似的想法。由於缺乏意識,沒有受到監察、處罰,因此儘管若干機關設有具分類功能的垃圾桶(分成有機垃圾和可再加工垃圾),但大部分垃圾仍被亂扔。
然而,部分居民和企業的環保意識已開始逐漸有所好轉。在一些機關、單位,各內部會議室已不再使用塑料瓶裝水、塑料杯,而改用冷熱水瓶和玻璃杯。若干在線銷售單位、外賣咖啡經營單位也使用有利環境的產品來包裝、盛放食品和飲料,具體是紙杯、紙袋、竹吸管等。自去年11月初起,Grabfood-食品訂購網站發起“減少塑料,綠色生活”運動。據此,在訂購食品時,本市消費者可選用甘蔗渣盒以取代泡沫盒,選用非一次性塑料產品的湯匙、包裝。
需採取強硬制裁措施
為了環保和響應綠色生活方式,市人委會頒行了2019-2021年階段“防止排放塑料垃圾”運動響應計劃,其目標是截至今年12月31日為止,所有超市系統、貿易中心、便利店、書店等使用有利環境的包裝以取代難以分解的尼龍袋。據此,自2019年8月1日起,本市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須制定減少在會議、研討會和其它活動使用的一次性塑料產品的計劃。
與此同時,在辦公室和在舉行會議、研討會時,限制使用330至500毫升塑料瓶裝水,改用20公升以上的瓶裝水,或自行煮開水、使用多次性及有利環境的容器;在黨、國家機關、團體、學校、醫療單位等的所有日常活動和在舉行會議、研討會時,不得使用塑料杯、塑料吸管等。 自2020年起,財政廳將不再給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部署用於購買一次性塑料產品的經費。但據悉,有關職能機關至今仍未適當地檢查、監督一次性塑料產品使用情況;在各級、部門和各階層人民的執行情況仍缺乏堅決性和同步性。
政府總理阮春福的第33號《指示》已明確規定從中央到地方的各機關和企業、店主等的任務,那是要嚴格遵守減少使用、收集、再使用、再加工及處理在自己行業、領域和管轄區域發生的垃圾的規定。環境專家認為,若不採取強制性制裁措施,不規定辦公室首長須承擔責任,則很難監控一次性塑料物品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