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司法部與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事處(UNODC)昨(4)日配合,舉行“提高有關防控洗錢、贊助恐怖與多邊評價規程遵守意識”研討會,UNODC防控洗錢與贊助恐怖顧問克里斯‧巴特表示,湄公河區域由犯罪所得利潤概算每年約1000億美元,而所有上述利潤均必須通過洗錢合法化。洗錢要通過3步驟:把非法所得的錢投入經濟體系,通過合法金融作業流程營造利潤,按照“看似正當”方法獲取利潤。
上述專家指出對洗錢的5種基本誤解,一是,洗錢須與錢挂鉤。二是,直到洗錢成功才須作出可疑報告。絕大部分人們都知道,若有誰通過該公司洗錢,他們勢必作出可疑的報告。三是,從事多年會計領域工作人員自信認為,他們可以判斷一名不誠實的客戶或某一起可疑交易。四是,以為可疑交易報告(STRs)僅獲使用於洗錢調查。最後是,十分危害的誤解,就是視洗錢防控工作為一種浪費時間和金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