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中国驻越大使何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集合与动员方式,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越南—斯里兰卡贸易、投资与旅游合作论坛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出席第48届东盟峰会开幕式

潘文英武與四共犯被起訴

〔本報消息〕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按峴港市今年4月17日作出的第16號刑事案件起訴《決定》,對“違反國家資產管理及使用規定,造成損失和浪費”案件進行調查。
犯罪嫌疑人潘文英武。(圖源:越通社)
犯罪嫌疑人潘文英武。(圖源:越通社)
在擴大調查案件過程中,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本月8日已按2015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對“違反國家資產管理及使用規定”的潘文英武嫌犯作出起訴《決定》。

此外,調查警察機關還對另4名嫌犯作出起訴《決定》,並發出禁止離開住所和搜查住所令,包括:阮功郎(64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市住房管理公司經理);潘玉石(57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旅遊股份公司總經理);陳飛(63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進出口股份公司總經理);黃晉祿(62歲,寓居峴港市海州郡,原峴港藝術品公司總經理)。

上述4名嫌犯的“違反國家資產管理及使用規定”行徑都被按2015年《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作出起訴《決定》。

同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已依法批准上述訴訟《決定》的《決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