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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刑警隊長住房的頭目遭捕

〔本報消息〕據芹苴市公安廳昨(27)日消息稱,該單位已逮捕縱火燃燒禿諾郡公安刑警隊長住房事件的頭目歸案。此前,芹苴市公安廳刑警科於本月26日晚上與公安部刑警局及各相關業務單位配合,進行拘捕並搜查嫌犯陳功春(52歲,寓居禿諾郡泰順坊泰盛2區域)住房。
縱火燃燒刑警隊長住房的頭目陳功春被捕。(圖源:警方提供)
縱火燃燒刑警隊長住房的頭目陳功春被捕。(圖源:警方提供)
據悉,阿春獲確定是去年9月縱火燃燒禿諾郡公安刑警隊長住房事件的頭目。經過搜查阿春的住房,芹苴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查獲許多危險武器及與案件相關的資料。有關縱火燃燒禿諾郡公安刑警隊長住房事件,芹苴市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已作出案件起訴《決定》,並在調查過程中。與該案件相關的其餘兩名嫌犯叫阮國財源(21歲,寓居禿諾郡順安坊)及胡清海(33歲,寓居芹苴市禿諾郡泰順坊)。調查警察機關已對胡清海作出暫拘《決定》,為調查工作服務。至於嫌犯阿源因在另一宗案件犯下“蓄意傷人”罪而正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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