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上午,275号路一些居民在倒垃圾时,突然遭到该名男子持凶器袭击,造成受害者受伤须入院救治。作案后,上述男子手持凶器爬上位于现场附近的自家阁楼固守。
闻讯后,公安立即赶到现场疏散民众并开展业务措施。然而,该男子拒绝配合。当日中午,该男子纵火焚烧房屋,胡志明市公安厅消防与救援警察力量及时赶到,将火势扑灭。
初步调查,职能机关确定上述男子名为 P.V.H(49岁,家住事发区域)。公安力量正在调查中。
11月1日下午5时许,胡志明市曾仁富坊与市公安厅业务力量配合封锁现场并设法控制行为异常、在275号路袭击邻居后焚烧自己房子的男子。
当日上午,275号路一些居民在倒垃圾时,突然遭到该名男子持凶器袭击,造成受害者受伤须入院救治。作案后,上述男子手持凶器爬上位于现场附近的自家阁楼固守。
闻讯后,公安立即赶到现场疏散民众并开展业务措施。然而,该男子拒绝配合。当日中午,该男子纵火焚烧房屋,胡志明市公安厅消防与救援警察力量及时赶到,将火势扑灭。
初步调查,职能机关确定上述男子名为 P.V.H(49岁,家住事发区域)。公安力量正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