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市委原常務副書記畢成剛上訴重新審議其被初審法院判處的全部內容。被告畢成剛認為,初審法庭對其的判處太嚴重。IPC公司原總經理、SADECO公司原董事長齊志勇以及其他被告也上訴並建議減輕刑罰。
預計,複審時間為12天,由本市高級人民法院所屬勞動大法官陳氏秋水審判官為主審。 此前,於今年1月初的初審庭上,市人民法院對涉嫌“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與浪費”罪名的被告畢成剛判處10年有期徒刑。對涉嫌“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與浪費”與“貪污財產”兩罪名的被告齊志勇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其他被告因涉嫌違反國家財產管理使用規定造成流失與浪費”及“貪污財產”等罪名,被判處從緩刑至16年有期徒刑。
根據初審卷宗,畢成剛和其他被告在向阮金公司出售900萬股票過程中,呈現許多違法行為。按規定,當調升註冊資金和轉讓股份時,市委辦公廳在SADECO的資金須進行拍賣。然而,相關個人不通過審定及拍賣,而以每股份為4萬元發行900萬股份。各被告的行為已導致國家財產損失669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