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加关系迈入充满活力、务实的发展阶段 国会主席陈青敏:下放权限不能导致责任分散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走访慰问胡志明市第一儿童医院患儿 越南和加拿大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举行会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加拿大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 加拿大举行隆重仪式 欢迎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加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与美国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负责人座谈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部分经济集团代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联合国秘书长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造访辉瑞制药公司

税务局要求紧急开展2026年延长缴纳税政策

6月27日,税务局已向各省、市税务机关、电子商务税务分局、大型企业税务分局发出《公电》,以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于2026年6月27日颁布关于延长2026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租金缴纳期限的第245号《议定》。

为了及时贯彻落实政府的上述《议定》,税务局要求各省、市税务机关首长亲自指导部署,向税务公职人员及纳税人广泛开展宣传与普及工作,并做好确保该《议定》顺利实施的各项准备条件。

具体是,对于2026年5月至9月税期、2026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税期的增值税,最长延长缴纳期限为5个月。

对于经营户、个人经营者的2026年5月至9月税期、2026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税期的个人所得税,最长延长缴纳期限同样为5个月。

对于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延长缴纳期限为3个月;对于2026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延长缴纳期限为2个月。

对于2026年应缴土地租金总额的50%(即2026年第一期应缴土地租金),延长缴纳期限为5个月。

此外,纳税人只需向其直接管理税务机关提交一次延期申请书,即可适用于所有获得延期税期的应缴税款及土地租金。提交延期申请书的截止日期最迟为2026年11月2日。

同日,政府颁布了关于延长2026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租金缴纳期限的第245号《议定》。据此,政府2026年6月27日的第245号《议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截至2026年12月30日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