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阿貞表示,她只為外國人提供住房出租區的仲介服務工作,但不知這是違法。被告阿艷卻承認一直都沒要求中國租客提供證件,因阿貞早已通報租客們根本沒有任何證件。庭上,被告阿艷對幫助若干中國人非法入境越南供認不諱。峴港市人民檢察院認為,上述3名被告的違法行徑不僅對該市的治安造成影響,而且還增加越南的新冠肺炎疫情傳染危機。因此,必須作出嚴厲的判決,才能起到威懾作用。最後,審判委員會已宣判被告Chen Xian Fa 8年有期徒刑,服刑後,便立即驅逐回國;被告胡氏秋貞、黃玉艷分別被判6和5年有期徒刑,同時,他們還須補充繳納4000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