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維持“鋁”宇及兩名原公安副部長原判

〔本報消息〕經過4天的庭審與合議後,河內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已對潘文英宇(又名“鋁”宇)同兩名公安部副部長及共犯作出判決。
庭審現場。(圖源:越通社)
庭審現場。(圖源:越通社)
複審庭審判委員會不接受潘文英宇被告的上訴書,維持其“利用職務之便”罪的初審判決是15年有期徒刑。同時,法庭也不接受公安部原副部長裴文成申請緩刑的上訴,故判決維持原判是30個月有期徒刑。公安部原副部長陳越新也被判決維持原判36個月有期徒刑。

然而,法庭也採納部分上訴內容,修改第五總局原副局長潘友俊大校被告及B61原副局長阮友柏的部分初審判決。據此被告潘友俊被判決4年有期徒刑(比初審原判減刑1年)及被告阮友柏被判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比初審原判減了1年6個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