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競爭管理局輔助消費者權益的電話總機1800.6838共接聽和回答上千通電話,其中有約270通是反映消費者權益被侵犯,要求幫忙解決投訴的 電話。
貨物過手投訴無效
家住新平郡的吳艷姐在網上S購物網頁訂買了一批嬰兒衣服。收到貨後她才發覺數量不足,她向賣方反映,對方回答說因為艷姐在收貨時沒當場點數所以貨物過手恕不 負責。
另一投訴場合是寓居第十一郡的金線姐,她想買吸奶器,便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在網上查詢,最後她找到價格合理的賣家,可是當收貨時她才發現產品缺少了按摩功能。她向賣方投訴則對方告訴她沒向顧客保證產品有按摩功能。網頁上的樣本圖片則太模糊,而且之後被刪掉了,投訴無門線姐只好作罷。
有豐富網上購物經驗的雲芳姐分享了自己的網上購物心得,她建議大家宜挑選一些有退還或更換方便條件的網站購物,不要向在外省的商店購物,因為貨不對辦風險大,而且把貨退還的運費高令買者不能退還或更換。
據競爭管理局稱,當通過電視,互聯網間接購物,買者不能直接觀看產品,許多產品資訊不能夠明確地掌握。因此實際產品與廣告的差距有可能會是很大,而且產品來源也不是很清晰,尤其是要求先付款的場合更是有風險。
溫馨提示買者
競爭管理局指出,過去期間有多例投訴事件只有在職能部門介入後賣方才肯負起責任。具體如通過電視廣告而向HT公司購買首飾的場合,買者發覺首飾的色澤不對,便多次投訴但結果比開始時的更糟糕。在競爭管理局介入後,上述公司才解決問題同意退款和回收貨品。
競爭管理局也收到通過H網頁買摩托車保險的投訴書,反映說買者在收到保險卡時發覺有效期限只剩一個禮拜。買者向公司投訴但公司不予解決。待到競爭管理局直接同該公司聯繫,拿出相關法律規定該網頁這才肯換新的。
有鑒於此,競爭管理局向消費者提出若干溫馨提示:宜向一些有信譽,有活動執照,有明確的聯繫資訊的網頁購物; 先仔細瞭解保用,交貨和付款條例; 通過價格比較、產品評價等工具來搜索產品資訊; 對一些廣告產品/廉價服務,要求消費者要提供個人資訊和分享活動項目的網頁和臉書賬號要提高警惕;對一些購物中獎卻要補充繳費,說是中獎卻要納稅或繳例費才可領獎的通知亦要提高警愓。
至於賣方,電子商務和資訊技術局提議要檢查和刪除一些假貨、仿品和違禁品或限賣品的廣告部分,攔截或取消一些違法產品的資訊。例如以關鍵字攔截(諸如“fake假”,“Super fake超假”,“仿真”等);人力檢查;當發現或接到反映說自己的網頁上的產品或違規行為時要有處理的方法。產品主人如果不實行上述義務,則會按2015年的124號《議定》第83條的規定罰款4000到8000 萬元。
其他投訴途徑
若消費者權益被侵犯而得不到企業的滿意解決的話,消費者可以按照下例方式提出反映和投訴:寄電郵到工商部競爭管理局bvntd@ moit.gov.vn; 進入保護消費者權益網頁(www. vca.com.vn)反映; 把投訴書和相關卷宗寄到以下地址:河內市還劍郡吳權街25號; 撥打消費者諮詢和輔助電話總機1800.6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