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日上午9时,广宁省平辽县同文乡前溪村横模口岸边防部队哨所力量人赃并获赵贵灵、李有成(同18岁,寓居广宁省潭河县)的车上载着3名中国人,全部无法出示证件和出入境手续。阿泠与阿城承认运送经过平辽县1326至1327号边境界碑区域非法入境的中国人,以每班车400万元的工资带到海河县唐华乡茶山地区。
今年5月5日,横模边境口边防哨所已对“组织给他人非法入境”刑事案件作出起诉《决定》,随后把案件卷宗移交给该省公安厅安宁机关按权限调查并解决。安全调查机关以“组织给他人非法入境”罪名,对两名嫌犯赵贵灵、李有成作出起诉。
第二起案件于今年8月12日下午4时左右发生。当时,在1306号边境界碑,平辽县横模乡公安与横模边防哨所配合巡逻,发现杨福贵(21岁)和冯友富(17岁)同寓居平辽县东潭乡,驾驶两辆摩托车,其中阿富载着一名行为可疑的妇女。看到职能力量后,他就开车逃跑,但随后已被捕。
上述对象承认,今年8月12日,杨福贵邀请冯尧富以100万元的工资将这名妇女从1306号边境界碑接到平辽镇。随后,他俩各自骑摩托车到1306号界碑附近地区接人。接到人后,阿贵把人交给阿富,阿贵走在前面观察。他们仅走一段路就被职能力量发现拘捕。
今年8月29日,平辽县调查警察机关起诉“组织给他人非法入境”刑事案件,随后按权限把案件移交广宁省公安调查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安宁调查机关根据《刑法》第348条第1款关于“组织给他人非法入境”罪名对嫌犯杨福贵作出起诉。
安宁调查机关正依法继续调查与查明上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