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厅确定,林碧蓉(生于1977年)为头目,直接管理和调度46号螃蟹收购点的活动,朱邓生(生于1986年)负责协助统筹活动和执行指令。
初步调查结果确定,46号螃蟹收购点以中转、清点从西区各省运往胡志明市的螃蟹之企业名义活动。
然而,这些嫌疑人建立了一套强迫性的活动机制,强迫各螃蟹档主和运输单位必须将货物运到46号螃蟹收购点进行清点,每箱缴纳3万元费用。46号螃蟹收购点每天接收1000至3000箱螃蟹,每天收取约3000万至9000万元。确定的非法获利总额超过400亿元。
为了维持对螃蟹运输市场的控制,这些嫌疑人经常使用多种手段,对不服从该团伙制定的“潜规则”的单位进行威胁和施压,例如砸毁或焚烧工具、制造交通事故以阻碍交接货物和令到货物损坏。
在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已查明多起与该团伙强夺活动有关的蓄意破坏财产案件。
2026年6月1日凌晨,胡志明市公安厅刑事警察科同时开展力量,传唤相关嫌疑人并紧急搜查多个地点。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公安发现一些嫌疑人有反抗、阻碍职能机关工作的行为,其中有利用社交网进行直播以施加压力、煽动民众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