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志功因“利用职权”罪名而暂拘调查,该事件是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在滀臻省委组织处发生的。
关于该案件,职能机关同时对同一罪名的3名嫌犯进行起诉及暂拘,包括:原滀臻省委组织处原副主任阮泰登,现任芹苴市美秀乡常务副书记;原滀臻省委组织处专员胡志成,现任职于芹苴市国会代表团和人民议会;原臻省委组织处专员武成伦,现任芹苴市胡得健乡党建委员会公务员。
据初步消息,在2021年至2023年阶段,上述4名嫌犯已利用被赋予的职务和职责,在执行现职及退休干部待遇政策过程中实施违规开支。
随后,各嫌犯伪造档案和票据凭证,以办理已支出款项的决算手续,对国家财政预算造成约38亿元的损失。
目前,芹苴市公安厅所属调查警察机关正继续扩大调查案件。
武志功生于1979年,第十三届党中央执委会原候补委员。
2025年7月,党中央政治局已决定对武志功实施警告纪律处分,原因是其在履行职责和任务过程中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不得做事项规定与率先垂范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不良舆论、导致党组织与所在单位的威信受损。
2025年7月18日,在第十二次会议上,第十三届党中央执委会同意对武志功免去第十三届党中央执委会候补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