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阮伯欢和其8名下属提起公诉。
此外,本案被告中,成都有限责任律师事务所经理阮山林因“行贿中介罪”遭起诉。其余被告则因“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遭起诉。
据起诉书,2017年至2025年,越南劳动与荣军社会部的被告在审核 28 家公司关于向国外输出越南劳工的合同服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档案和4家公司关于批准海外劳工供应合同登记答复表的申请档案时存在违规行为。
其中,阮伯欢和劳动与荣军社会部原海外劳工管理局局长宋海南指使部分下属人员故意延长审批时间,设置障碍,迫使企业支付违规费用。
调查结果确定,2017年至2025年间,相关被告累计收受贿赂共计90多亿元,用于审批28家企业的29份许可证申请档案。其中,阮伯欢非法获利14亿元。
在涉及将劳动者赴韩国造船厂务工项目(E7签证)的受贿行为中,2021年至2025年4月,严国兴、阮德南及严文定等私营企业人员在前往海外劳工管理局驻地办理E7签证外派劳务申请手续时向阮伯欢、宋海南及其他被告行贿共计28.18万美元及1.9亿元。
在“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方面,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2020年至2025年间,由严国兴、阮德南及严文定的多家劳务输出公司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后,设立两套账簿且未足额申报税款,涉及账外资金逾1.24万亿元,导致企业所得税缴费额减少,造成国家税收损失24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