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庭决定,合议庭由5名成员组成,河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官阮春文担任审判长。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代表将出庭履行公诉职责并监督审判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出,阮氏金进原部长和6名同案人员被控“违反国家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和浪费罪”,涉及白梅医院和越德医院(第二分院 )两个项目的开展过程,造成约8030亿元的损失。其他被告包括多名卫生部及相关单位原领导和干部,其中有阮战胜和阮友俊还被追加指控“受贿罪”,黎清添被控“诈骗侵占财产罪”。约20名律师已登记参与辩护。
起诉书指控,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一些被告实施了无正当必要性聘请外国咨询单位、在项目暂停期间仍违规拨付资金以及非法向企业提供支持等行为。此外,在项目审批及组织实施环节亦存在多项违法情形,为若干企业谋取中标提供不当便利。
司法机关认定,阮战胜曾与承包商达成收受款项协议,受贿金额超过517亿元;其退休后,阮友俊继续收受款项,被控金额为77亿元。黎清添则被指控通过虚构“能够干预项目检查过程”的信息,骗取资金200万美元。
起诉书指出,作为卫生部负责人,阮氏金进原部长对行业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包括计划财务、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设备等领域。在上述两个项目开展过程中,其在审批招标方案、设计方案及项目文件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述违规行为被认为导致项目进度严重延误,造成国家资产重大流失和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