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是,今年1月18日,在按计划巡逻检查过程中,安乐交警队所属工作小组发现D.T.Q.(33岁)驾驶的摩托车没有左后视镜,且无法出示车辆登记证。工作小组已进行行政违规笔录并暂扣车辆。这时,违规者已获明确地解释违规行为,并当场签字确认且无异议。
然而,D.T.Q事后已在脸书上发帖文称自己被“抢车”,暗示职能力量有腐败行为。经审讯,D.T.Q已承认其所发布的信息不属实,并确认交警力量已依法依规执行。
同样,通过对抖音监控,职能力量发现“L.H”用户发布交警在美福新万街与ĐT 743路交叉口执勤的视频,并附上具推测性的说明内容,歪曲巡逻检察活动的性质。
经审讯,L.V.H.(41岁,寓居永隆省,上述抖音平台用户)已承认因个人不满而自行拍摄、编辑并添加内容,没有事实依据。随后,L.V.H.也主动删除违规视频。
此前,于2025年11月9日和11月11日,抖音平台上出现多段由T.Q.A.用户拍摄并发布的视频,内容关于堤岸交警队所属巡逻检察小组的任务执行过程。
在公安机关,T.Q.A.用户已承认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发布了含有交警力量影像的内容,且不监管在贴文下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