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河內市人民法院日前接收到被告潘文英武與公安部所屬第五總局第61局原副局長阮友百,以及該部第五總局原副總局長潘友俊的上訴書。據上訴書,被告潘文英武認為,他沒犯下如初審判決內容的“在執行公務時利用職權”罪名,因此不同意初審的判決內容。據此,被告潘文英武也對全部初審判決內容提出上訴,建議河內市高級人民法院按複審程序重新審判。被告潘友俊及阮友百建議複審法庭審議各情節、性質及行為程度等以減輕刑罰。
此前,公安部兩名原副部長裴文成及陳越新也提出上訴,不接受初審法庭的判決內容和刑罰。關於初審判決,本月14日,河內市人民檢察院也提出抗訴上述初審法庭的部分判決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