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經過1個月開庭審判後,按計劃,市人民法院本該於昨(7)日上午對涉嫌“蓄意違反國家有關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名的建設銀行(VNCB) 原董事長范功名,西貢商信銀行-Sacombank 原常務副董事長沈啤及44同犯等被告作出判決。然而,審判委員會認為,由於證據不足而又無法在法庭上補充,因此法庭已決定將卷宗退還最高人民檢察院以補充調查。
法庭審判長范良纂代表審判委員會也提出6個須查明的問題,以按法律規定全面解決該案,如:各名銀行幹部被告與范功名有是否相識,貸款時是否知道各家公司由范功名成立並與范功名有關,是否知道范功名的貸款目的。法庭上,各被告認為,他們只是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犯了錯誤,這是無意的犯錯。律師和各被告都認為,他們不是范功名的同犯,該問題也須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