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書指出,由於沒有穩定職業,黎清雲萌生詐騙念頭,侵吞別人的錢財來花用。黎清雲使用假名是伊‧沙瑪禮,自稱是法國越僑,經常攜帶照相機、錄像機前往各寺廟以同各住持結識,慣用的伎倆是表示有意捐款修葺、重建寺廟等,藉此詐騙,侵吞財產。黎清雲在安江省靖邊縣靖邊鎮一家廟宇,會晤該廟住持,表示願協助700億元以建廟。
為了領到這筆善款,黎清雲示意住持為購買佛像、慈善車輛、廟裡的生活用品交付定金。其後,黎清雲繼續“示意”必須支付手續費以接受一筆外幣援助款項。相信黎清雲的話,該廟已44次匯款給黎清雲,總共10億4000萬元。
2016年12月4日,該廟代表到公安機關告發黎清雲,至2017年3月12日,黎清雲被公安緊急逮捕。通過調查,黎清雲對自己的全部詐騙行徑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