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書,2011年11月,河內市黃梅郡公安收到武明T(28歲,籍貫興安省扶琚縣)與其他人的檢舉呈文,舉報阮德順通過承諾幫助辦理前往日本、台灣與加拿大等市場工作手續以詐騙侵吞財產行徑。可是收款後,騙子沒有履行諾言,也不退還款項而逃之夭夭。騙子向每人索取1000萬至1億5000萬元費用,並承諾為期6至8個月,勞工將獲出國。
因不疑有詐,從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共有20人把卷宗與總數28億元交給該騙子◆
因不疑有詐,從2010年5月至2011年5月,共有20人把卷宗與總數28億元交給該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