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初步調查結果,本月15日下午,利用H.S公司C倉庫沒有鎖門及沒有管理人,陳晉福(34歲,寓居同奈省仁澤縣福盛鄉,是H.S公司工人)已潛入偷走兩雙成品體育鞋。當阿福攜帶上述鞋子走出公司門外就被仁澤工業區公安哨所偵查員人贓並獲。阿福初步供稱,他還存起此前偷竊的13雙成品體育鞋。
公安機關已搜查歹徒的租房(仁澤縣隆壽鄉1號村)並取回上述贓物。據查明,阿福偷走的上述兩雙鞋子價值逾500萬元。至於在歹徒租房沒收的13雙鞋子,公安機關正在估價中。
公安確定,從今年2月至今,阿福曾多次偷走公司鞋子以賣給別人及使用。其中,他經常向寓居永清鄉某個對象賣鞋,每雙鞋子價格均為50萬元。為成功落實“偷鞋”之事,阿福已同阮文德及陳文孫(兩名保安隊長)勾結攜鞋出門。據此,每天下班後,阿福設法偷鞋並塞在褲帶之後將襯衣放下作掩蓋並出外。
當阿福出門時,儘管知道阿福偷公司鞋子,但阿德及阿孫假裝不知道。每週,阿福給阿德50萬元和阿孫25萬元。阿福總共給阿德500萬元及阿孫100萬元。在擴大案件過程中,仁澤縣公安確定,除了上述歹徒,至少該公司還有14人偷走公司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