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有價值財物放在摩托車鞍座內
不久前的某天下午3時36分,在第七郡Vivo City商業中心哨崗值勤的保安員楊制靈發現某男子從中心出來並走向阮文靈街,在其後有一名VNSS保安員追趕並正呼喊著“搶劫”。 楊制靈連忙以對話機通報有關該男子的容貌特點和移轉方向,以讓在該處周邊的保安員截捕。
聞訊後,負責R區的富美興偵察員何杜國忠迅速執行任務,並在阮文靈街(在美全-社區的1467號屋前)接近該對象。在認清的確是該男子後,杜國忠同VSG、VN24等保安力量一同控制了該男子。那時候,南面刑事力量也及時趕抵現場,並輔助將此人押回新豐坊公安派出所調查處理。該人供稱叫阮成沐,生於1983年,籍貫茶榮省,現正暫居第十一郡。
由VNSS保安所提供的監視系統視頻顯示:阮成沐進入Vivo City商業中心地下存車場的C-04號位置,他撬開一輛摩托車的車鞍座拿走一部手提電腦。翌日下午3時30分,他再度走進存車場。當被VNSS保安員發現時,他立即拔腳逃跑。
透過上述事件,各超市、商業中心的保安力量應經常給存車場作出警示或張貼通佈,以期提醒存車者須自行保管其車子內的財物,尤其是不應把有價值的財物,如:金錢、首飾、手機、手提電腦等等存放在車鞍座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