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午我與一名外國友人從第五郡陳興道某酒店乘搭一輛Vinasun計程車前往第十郡阮知方街一個外國機關辦事處,車資僅需3萬2000元。辦完事後出門,友人隨手召來了一輛停在路邊的計程車,雖然也是272727的號碼,但頭兩個並非如Vinasun 的38。當車子停在我們面前,我一看心知不妙,知道並非Vinasun,一定是 “野雞計程車”,可是當時又不好意思對友人說,只好 “硬著頭皮”上車,心裡還想,路程不算很遠,即使貴一點也算了,但卻想不到貴得很厲害。
上車後,我看看計程器,起點車費與其他計程車一樣,我初時也放心了一點。然而,當車手走了一段極短的路程後, 計程器開始“針跳加速”。更離譜的是,有一段路僅走了約20米竟 “跳”1萬元。目睹此 “跳”法,我覺得有點不妙,而此時候雖還有三分之一路程才回到酒店,但車資已達7萬多元,比去時高了逾一倍。
我對友人小聲說:“我們誤上了“野雞車”,如果一直下去,回到酒店可能須10多萬元,而回酒店的路程還不很遠,不如我們在此下車徒步回去,免得被司機繼續‘宰’下去!”友人聽後也同意,因此我立即叫司機停下來,說我們在附近的餐廳吃東西,不回酒店了。司機聽後似乎很不願意的樣子,但最後也要讓我們下車,但計程表已“跳”至8萬4000元!我們下車後,友人說我 “醒目”,若果不及時下車,到酒店後的車資可能真的要10多萬元,很不值得。
誤搭了“野雞計程車”,我才真正感受到那種“經險”過程和“被宰”的“恐懼”,同時也親眼目睹了其 “宰客”的手法,所以覺得應借報端一隅反映此事,提議人們在路邊召喚計程車之前必須謹慎看清楚是否正牌車行的計程車,如果誤搭了“野雞計程車”便會成為“任宰”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