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群人进入车道时,不仅是一时的方便,在意识和行为上都呈现不雅。
自行车进入四轮车道的情况在许多城市的街道仍然经常发生。有些骑摩托车者甚至毫不犹豫地驶入四轮车道。尽管已发生许多交通事故与伤亡,陆路管理机关的警告也不乏,但此情况仍然没有显著改善。值得注意的是,当被提醒时,违法者的反应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最近在河内市武元甲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群骑自行车迫使一辆计程车司机在路边停下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坏习惯的是,凡是车辆少的地方就驶入,尽管知道错仍进行。若没有彻底有效处理,遵守法律意识将继续被人忽视。职能力量已坚决打击毒驾酒驾的行为,毫不妥协也没有禁区。社会舆论支持执法精神,不畏惧也没有例外。上述结果务必适用于其他交通违规行为。
当参与交通时,数亿元的或是“宝马”的自行车都是平等的,交通标志或交通信号灯不是用来装饰的,而是法律的存在,以确保遵守法律和调整不适当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期待看到高度惩罚措施,以及对交通中自以为是优先行径的强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