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機關的資料顯示,於2012年,梁氏Ng(15歲)及銀氏P(14歲,同寓居娥媚鄉)來託阿清帶去中國找工作。隨後阿清找阿溪商量,之後再給在中國的一名同鄉阿H致電,目的是把上述兩少女販賣。至2012年7月,阿清與阿溪已把兩名少女帶到榮市,之後交給一名婦女,以便送她們到中國。
來到中國後,她們倆人被賣給中國男子為妻,“售價”6萬元人民幣。至2017年4月,在一次打擊販賣人口行動中,中國公安解救了銀氏P和送返越南。回鄉後,由於不識字,故阿P也沒有作檢舉。至於梁氏Ng是於2019年6月獲刑警科與青龍兒童組織配合成功營救送回家鄉。事後,阿Ng已舉報相關對象。據悉,在營救回鄉之前,銀氏P在中國當了5年外籍新娘,至於梁氏Ng是7年。據她們告知,這段期間裡,連續被夫家毆打與嚴格監控。她們也曾多次設法逃跑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