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称,近期一些报刊及社交网上发布消息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案,自2026年7月1日起,金片买卖活动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每次转让价值的0.1%。财政部表示,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
关于此内容,财政部通报,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金片转让所得的收入需要纳税。
然而,该法也责成政府规定金片应纳税的价值门槛、开始征收时间,并根据符合黄金市场管理路线图调整转让金片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关于在《个人所得税法》若干条款及组织、指导实施金片转让活动措施的议定草案中补充上述规定一事,财政部已通过公文和呈文,向政府报告对政府成员意见的采纳和解释说明情况。
其中,财政部已向政府报告,暂不在议定草案中详细规定金片转让活动的征税事宜,而需要一份关于黄金经营、买卖活动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总体规定文件。
目前,财政部正与越南国家银行及相关机关配合,起草政府关于黄金经营、买卖活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议定草案。其中,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金片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以适合各类企业、个人经营、转让黄金的形式,包括在交易所(若有)上的交易,确保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黄金交易所成立路线图保持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