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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 1200 罪犯潛逃國外

〔本報消息〕公安部昨(5)日告知,按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以在我國潛逃的罪犯為317人。按2007年《司法相助法》規定、採用國際條約及相關法律,公安部已受理外國23項引渡要求。
我國警方配合中方警察將潛逃中國後被捕的逃犯引渡回國受審。(圖源:B.C)
我國警方配合中方警察將潛逃中國後被捕的逃犯引渡回國受審。(圖源:B.C)
據此,公安部也移交具權力的人民法院審查和處理17項引渡要求。該部告知,截至今年5月份,我國有逾1200罪犯在潛逃國外。公安部認為,外國人來越南以及越南人前往國外的人數與日俱增,非法移民、拐賣人口及跨國罪犯複雜多變。預報我國罪犯在國外潛逃、外國罪犯在越南潛逃、外國人在我國被審判及相反情況有增加趨勢。面對上述情況,公安部建議國會在劃分2017年《司法相助法》中的引渡規定基礎上,儘早頒行有關引渡的個別法律;在引渡活動中制定有效配合機制,同時確定及重新劃分有關引渡的國家管理機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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