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近來在若干醫院所發生醫護人員被行兇的事件已成為社會正熱議的一個話題。上述行徑正嚴重影響到診治病的工作,同時也是對執業者的一種觸犯,甚至對其工作時產生憂慮。然而,對於“病人家屬向醫生行兇”一事誰對誰錯?我個人認為,這是病人家屬的錯,因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動武,尤其是在孩子面前,這點會讓孩子產生一種 “什麼問題都可用武力來解決”這錯誤思想。
當然,醫療工作者眾多,並非每一位都達到“良醫如慈母”的標準。具體是在若干公立醫院,有些醫生、醫護員的態度仍欠佳,“十問九不應”,而病者與親屬的心情一般都會很混亂,很想能深入瞭解病情,一旦遇到醫生只作簡短數句的解答時,部分病人與其親屬有時候難免控制不了情緒而會對醫生、醫護員加以辱罵、甚至動粗。
一名曾在公立醫院工作、現已退休但還在某私人診所服務的醫生朋友也承認:在公立醫院,每個早上須為近百名病人診治病,因為人數眾多,所以欲想與病人多談數句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只怕讓其他病人久候而又會發怨言。就因為這樣,才有“等候兩小時,診病3分鐘”的批評,這的確是事實。至於在急救科,進來的病者都是須進行急救,但仍要依病情的輕重來搶救,可是因為有些家屬看見其親人未獲醫生先救護而只搶救其他重症病人,從而感到憤怒,其情緒在一時難以控制之下便發生向醫生動粗事件。
醫生朋友的這樣解釋也並非無道理,然而,我們也不能否認,目前在一些公立醫院尚存在不少腐敗與弊端現象,這是需要院方及整個醫療部門正視的問題和將之取諦,如此才能提升服務質素,可讓病者感到基本上的滿意,在這情況下,自然不會再發生醫護員被行兇場合。
話說回來,向醫生行兇是一個受到社會批評的行徑。據越南醫學應用院院長、越南醫學總會副秘書長張鴻山博士、醫生指出:現有一個實況便是醫療部門的公務員、職工未能如正執行公務者般受到法律的保護。此外,由於職業的特點,即使被他人辱罵或行兇,醫生仍不能拒絕為其診治病。因此,我們建議國會須頒行《醫療人員暴力防範法》,以期對違法者視其犯法程度來判刑。陳鴻山博士表示:醫院是一個讓醫護員集中精力來救治病人的安靜及有秩序的地方。
當醫護員被行兇,便立即影響到其他的病人,特別是正接受急救的病者,此舉會對其性命產生危險。此外,社會輿論須對行兇醫生這不良行徑發聲。對於醫護員,如果犯錯必須視其不同程度而作出紀律處分,嚴重者強制辭職或追究刑責。然而,醫護員的人身安全也必須受到保護,因此對醫護員所有的觸犯、暴力行為是要嚴明懲處,因為既違犯法律,也違犯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