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金瓯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打科对2起发布关于德乐省雨洪的不实消息和评论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初步消息,此前,通过对网络空间的排查和掌握情况,公安发现由N.T.H.T(生于1988年、寓居金瓯省新城坊)持有的“B.N.”脸书账户发布描述有关德乐省和盛乡雨洪不实情况的视频,引发公众恐慌。
上述消息尚未得到核实,但脸书账户“T.N.”的持有人L.T.N(生于1996年、寓居新城坊)却进入评论区发表虚假言论,损害党和国家的声誉。在与职能机关工作时,上述2名妇女均承认发布和评论虚假消息的行为。
金瓯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防打科已对阿T.和阿N.作出15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上述事件,公安建议每位市民都应成为“负责任的消息用户”,不分享未经核实的消息、尤其是由人工智能(AI)生成的用于增加观看次数、点赞的虚假新闻,避免扰乱消息秩序,阻碍救灾指导工作,应分享来自官方新闻机关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