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人民法院昨(21)日對涉嫌“恐怖以反抗人民政府”,以及“非法生產、收藏及販賣爆破物”罪名的阮卿被告(56歲,寓居同奈省展邦縣)與19共犯開庭初審。根據起訴書,2017年6月,吳文黃雄(目前在加拿大生活)和若干對象成立“越朝代”組織,其主張是聚集國內外越南人加入該組織之後採用武裝暴動及恐怖等形式以推翻越南國家制度。
上述案件的被告是“越朝代”組織的成員,接受國外的援助以購買爆破物、製造炸彈並在本市、後江及堅江等省、市進行恐怖襲擊行為。其中,阮卿被告指導上述組織的其他對象製造炸彈以對公安派出所製造多起爆炸事件。目前,阿雄正在加拿大,他已被調查安寧機關作出嫌犯起訴及通緝《決定》,逮捕後再另作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