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H-016.29车牌的牵引车拖着61R-054.64车牌的拖车运载着不少大型纸卷,在本市-忠良高速公路1号干线流通,从西部朝着本市方向行驶。当来到隆安新安市向寿富乡区域的32公里路段时,在拖车上的纸卷突然掉落路面。同一时间,51G-075.36车牌的4座汽车在2号路线同方向行驶到此而被不少纸卷压中。该事故令到汽车上3人受伤。
在现场,4座汽车车头被不少纸卷压扁。本市-忠良高速公路的交通流量太多,该事故致导长10公里的交通严重堵塞。闻讯后,本市-忠良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与各有关单位配合调节交通和调查事故原因。
疏忽、轻视他人性命
反映上述消息,许多读者表示不满和提议法律对这种轻视有关交通安全各种规定、令到他人遇到危险的行为要有严厉制裁。何福读者不满地表示:“此前是拖车突然刹车,钢卷滚动(因为没有捆绑)压扁车舱。现在轮到运送纸卷车。这些场合,除了以最高形式对司机作出罚款,还要长时间(3年)吊销驾照以作威慑。太过危险了。”
持有共同观点,进发读者表示:“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运载这些大型纸卷而不使用任何绳索或工具以将纸卷固定、确定不掉下车。不明白当司机驾驶这辆车时有没有想到别人的性命。这种疏忽行为真的不能接受。”
而德盛读者写道:“每次走近这种车就害怕。鲁莽驾驶、货物没有捆绑而令到事故经常发生。希望各职能机关必须有各种更加严厉的制裁。只有最高的刑罚,他们才会害怕。”
K.C读者警告:“若没有有秩序地管理拖车、运送笨重货物卡车没有谨慎地捆绑商品的措施,如这样的交通事故将经常发生。”
重罚以作威慑
贡朝读者提议:“这是人的疏忽而任何人都知道。类似这样的事故已发生过很多次。应该对这些轻视安全规则、对他人造成危险的人作出重罚。”
律读者写道:“必须对交货方作出罚款,因为类似事件已发生过很多次。只可以根据运输工具的重量而运输货物和当有足够确保安全设备时才能运输。要作出重罚,让他们失去‘饭碗’,这时有关者才会害怕而执行。”
文言读者提意见:“一次又一次和若发生损伤、甚至是有人死亡,也是违反交通工具规则。若这不是事故、不幸,而是因为鲁莽、不正确地执行规定,就需要考虑事故后果而转成故意伤人或杀人罪,这样才能相称于违反行为和有足够的威摄性。”
文宝读者坦言:“应该起诉以作为各种疏忽场合作榜样,已经发生很多类似场合。” ◆
这种情况已有很长一段时间,难道职能机关已经 “束手无策”? 明全
此类事故何时才能结束,明明是人的问题,不要说是什么意外。 Ali
这样的事故已经发生过很多次。若干司机轻视法律,轻视参加交通者的性命。 B.Đ
恳请并提议交警和交通监察力量严格审查,重罚和禁止流通,若没有遵守安全规定就吊销驾照。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