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馬路
在新平郡紅河、鄧文森、陳文餘、申仁中街,許多個人汽車和計程車在馬路上停泊,霸佔了路人的道路。武仲信(43歲,家住鄧文森街)說:“街道兩旁停滿汽車的情況存在了一段長時間,阻礙及對路人造成危險,但沒人處理。”
與此同時,第一郡濱藝坊二徵女王街的馬路上每日有數十輛汽車停泊。黎筍街兩旁有很多汽車排長龍,有的汽車停泊數個小時。黎荀街一家公司的保安人員阮清前表示:“其實,這條街道停滿汽車的情況發 生了多年,甚至很多小型卡車與客車非法停泊連續 多個小時,路人須穿插在各種車輛的縫隙中行駛,太危險了。”
在舊邑郡潘文治、范文同街或第四郡黃耀、黎石街,很多車輛忽視禁止停泊的警示牌,而蓄意停車。
處理不嚴
市公安廳陸路與鐵路交警科(PC08)副科長阮文平中校表示,近幾個月來,該科已對2萬6985個場合檢查監視器,事後處罰3808個場合,向國家銀庫繳納逾14億元。由此看來,在多條街道上違規停車的情況較普遍。然而,阮文平中校說,交警力量也遇到若干困難,如本市有些地方未獲安裝監視器;民眾還逃避,不願意繳納罰款,不少車主搬家但不修改車牌註冊證上的相關資訊,不常或不再在登記地址居住,導致在發送違規通知中遇上困難。為加強採取處理措施,市公安廳進行事後處罰和在違規交通工具上貼著處罰通知,但只有四成違規人繳納罰款。
都市專家們稱,處罰民眾隨便停泊汽車的措施不同步。為確保交通秩序安全,同時避免出現交通堵塞路段,交警力量要常巡且懲處違規場合,還與登檢機關配合,拒絕檢定與檢定管理計劃影像的行政處罰相關的交通工具◆
根據有關違反陸路交通規則的駕駛者與乘坐者處罰規定的第100號《議定》第5條,違反以下規定的駕駛人將被罰款80萬至100萬元:不在街道右旁馬路及人行道或車輪離馬路、人行道0.25米以下的地方停泊;在電車、巴士專用車道停車;在沙井蓋、電話線、高壓電線蓋上和消防車取水處停車;非法在人行道上停車;在豎立“禁止停車”警示牌的地方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