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中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變得相當普遍,而且也發生過多宗與此類交通工具有關的交通事故。不少意見認為,務必進行嚴管,其中限制電動自行車駕駛年 齡以及要求持有駕照,但也有人不認同。
學生駕駛居多
據觀察,在新富郡第15坊西盛高中學校放學時,除了有家長接送及搭乘巴士的學生之外,其他的大多數學生都是駕駛電動自行車。這裡幾乎沒有人超速或並排駕駛。一名高一學生告知,他駕駛電動自行車兩年了。他說:“我父母都是新平工業區的工人,經常要加班,所以不能每天接送。自從有了電動自行車後,其駕駛也跟普通自行車一樣,所以我可以自己騎車上學。”
同樣,在守德郡協平高中學校,也有不少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而且幾乎都騎得很慢,有的學生還自覺地戴上安全帽。然而,也有兩三輛車並排駕駛,邊走邊聊天。
據悉,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學生主要集中在市郊區域和流量少的街道。由於需求增高,所以這些區域有多家電動自行車商店和代理商。在守德、舊邑、新富、平新等郡,大部分電動自行車商店都是銷售Pega、Yamaha、Sufat等品牌產品。一名店主表示,由於價格低廉、種類豐富且不需駕照及登記,再說買賣手續非常簡單,所以購買電動自行車的顧客量與日俱增。在多個電動自行車網站上,車子種類和款式也多樣化,適合學生駕駛。
務必嚴管銷路
根據自2014年生效關於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的第39號《通知》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超過25公里,重量不超過40公斤。按照該項標準,各項技術安全質量要求都適用於與生產、組裝、進口、檢查、試驗、管理和認證有關的所有機關和個人。因此,電動自行車不需要如摩托車強制持有駕照。
然而,在多個網站上,不少電動自行車的廣告介紹時速高達35至40公里。若干商店也承認有多種電動自行車的時速高於25公里以吸引顧客,而這種交通工具的駕駛者大部分都是初中和高中生。
有大量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的第十郡阮攸高中學校校長黃清富指出,將電動自行車時速提高至40-50公里就等同摩托車了,而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條件僅相當於原來設計的25公里,所以非常危險。對於要求駕駛者持有駕照的問題,黃校長認為,必須進行考察徵詢當事人,即學生和家長的意見。要是實施上述規定,這意味著18歲以下人士不得駕駛此類交通工具,因為未滿考取駕照的年齡。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時已規定時速不超過25公里,所以重要的是嚴管生產、組裝、進口和銷售單位,確保遵照規定。若強制要求駕駛者必須持有駕照,針對當前的需求,可能要再增加一種許可證,增加管理機構,隨之容易衍生腐敗現象。
家住平盛郡的某居民也表示,重要的是嚴管電動自行車的銷路,對擅自加大車速的行徑進行嚴懲,而不是要求必須持有駕照。然而,在給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前,家長應為孩子充分裝備關於交通安全知識。實際上,幾乎所有家長只指引基本的操作,關於交通安全及處理情況的知識就很少提到。未成年學生通常好動,喜歡橫衝直闖。故此務必擁有教育、宣傳和實習措施以讓學生有更多的駕駛知識◆
市交通安全委員會辦事處主任阮武幸福稱,對於電動自行車最大時速是25公里的規定,管理機關已考慮到很多安全因素,不需持有駕照。因此,要做的是按照規定嚴管這類交通工具的銷路,而更高的時速才需要補充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