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本月17日凌晨1時45分許,憑業務措施,PC03工作組發現在新山一機場若干搬運貨物對象呈可疑跡象便檢查。具體,阿順、阿綱及阿發正把8件行李推出新山一國際機場口岸海關檢察區並搬上計程車。阿祿在後面也將另外4件行李從託運行李區推到機場出口。
檢查後,工作組發現上述12件行李存放207部筆記本電腦和3部iPhone手機(二手)。該貨物均沒有發票及證明來源的合法憑證,同時沒有進行海關申報工作。上述貨物及4人獲押往公安機關以繼續調查。在公安機關,裴友祿供稱,他在美國購買筆記本電腦和iPhone手機,隨後打包並運回我國銷售牟利。當貨物運抵新山一機場,阿祿撥電話給阿順及阿綱要求前往機場取貨。至於阿發受阿綱委託前往機場協助取貨。上述貨物的總值約20億元。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