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4月30日凌晨在巴地-頭頓省富美市美春坊51號國道,來自本市和同奈、平陽、西寧、林同、安江、巴地-頭頓省等上百名青年糾集進行非法賽車,擾亂秩序。
當非法賽車手正興奮地加大油門,致車子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音的時候,巴地-頭頓省公安廳所屬上10名交警、刑警和機動警察突然出現。看見警察,這些車手加速逃跑。警察力量連續開槍鎮壓,沒收10多輛經改裝的摩托車。
支持強硬措施
讀者大都支持巴地-頭頓省乃至全國職能力量採取強硬措施鎮壓非法賽車,因為此行為不僅影響社會秩序,潛伏交通安全隱患,還對民眾和執行任務的警察造成令人傷心的生命損失。
建忠讀者不滿地說:“我們支持職能力量採取強硬措施來鎮壓威脅社會安全的非法賽車手。因為,若其行為沒有得到及時阻止,後果不堪設想。實際上,已有不少無辜的民眾和警察因非法賽車手而失去生命。因此,非對這些對象採取強硬措施不可。”
光海讀者表示:“這些青年之所以蓄意違犯,因為明明知道萬一被捕,也不會被追究刑責,不過只受罰款而已。因此,在等候新的規定出台,應該頒佈規定青少年若參加非法賽車,將被送進教養單位12個月以上以進行人品教育,對於重犯者,刑罰將加倍的細則文本。因為若不堅決處理非法賽車,則在不遠的將來,社會治安乃至民眾的生命將受嚴重損失。”
天黃讀者表示:“我極之支持公安戰士們對非法賽車採取鎮壓活動。公安部應建議國會對這一非法行為採取最高的刑罰,才足以起到警誡的作用。”
必須嚴格處理
僅在4月份,儘管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肆虐,非法賽車弊端仍在全國各地發生,導致若干警察在防止非法賽車過程中受傷,甚至喪命,令讀者感到憤恨不已。
除了支持職能機關採取強硬措施外,多人還建議加重刑罰框架以足以對這一危險行為起到警誡作用。裴清蘭讀者不滿地說:“建議職能機關嚴格地處理這些對象,因為其行為不僅影響社會秩序和交通安全,還給民眾和執行任務的警察造成令人傷心的生命損失。對於這種罪犯,絕不手軟。”
科陳讀者建議:“要及早修訂法律規定,其中規定對於非法賽車行為予以嚴格處罰,例如:沒收車輛向公款繳交,甚至處以3至5年有期徒刑,一定能夠消除非法賽車弊端。”
阿心讀者對上述觀點表示贊同並建議:“希望立法機關及早加重對輕視人命者的刑罰,因為對於這些青少年,行政處罰不足以起到警誡的作用。”
鄧清平讀者認為:“糾集進行非法賽車手無論是任何人,都須受嚴懲,因為所有公民都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
黎金福讀者建議:“怎麼能徹底地處理非法賽車?應該加以嚴懲,例如:沒收非法賽車的車輛進行銷毀,不允許領回,也不拍賣。”
田阮讀者建議:“對於非法賽車,須採取徒刑、嚴懲、沒收財產等,才有望徹底地處理非法賽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