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省交通安全委員會已向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致送有關初步確定導致N.T.T(41歲)和兩名孩子叫N.Đ.K(17歲)、N.X.N(6歲,同寓居慶和省萬寧縣萬平鄉)一家3口當場死亡的特別嚴重後果之陸路交通事故原因《報告》。
據此,釀成上述事故的原因是由小型卡車司機不按規定倒車所致。目前,富安省裘河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已傳召肇事卡車司機前來錄取口供。
上述嚴重交通事故是於今年11月26日在1號國道,途經富安省裘河市春祿鄉隆盛村路段發生。這時,由司機陳友陽(35歲,寓居嘉萊省德基縣)駕駛的編號76H - 013.18小型卡車正從北朝南方向行駛,當走到上述路段時,司機阿陽突然停車,之後倒車時不慎與編號79V1-412.32摩托車發生擦撞。後果,摩托車上的阿T3母子當場死亡。
意識低微釀成嚴重後果
讀者對上述一家3口突如其來的不幸深感痛心。范平讀者表示:“閱讀這篇報導之後已為無辜的受害者感到非常難過。我希望上述事故將為參加交通者敲響警鐘。你們不僅確保其的性命,而且還是確保周邊人群的性命。”
明黃讀者感到不滿地表示 :“司機參加交通的意識極低,在其車道裡突然停車,之後立即倒車,十分輕視他人的性命。必須對此行徑作出嚴懲,以起到警惕作用。”
鄧英讀者則認為:“虔誠向死者家屬致哀,但也對執行交規意識正被輕視感到忐忑不安。每天,發生多宗嚴重交通事故,而大部分是因參加交通者意識低微所致。不發出拐彎信號、闖紅燈、喝酒駕車等,試問職能機關只隨著每一期出發打擊的,就如何徹底解決此現象!”
蔡宇讀者坦誠表示:“這是敲響警鐘的故事,以讓參加交通者有更良好執行交規意識。單憑上述事故,我想良心法庭將是最高、最重的刑罰之一,畢生困擾著司機,因其一時不慎而撞死了3條性命。
強制在汽車上安裝倒車監控攝像頭:必須立即展開的行動
面對連續發生因司機倒車時不仔細觀察行徑而釀成多宗交通事故現象,不少意見認為要強制參加交通的汽車安裝倒車監控攝像頭不可。丹越讀者建議 : “設想是強制參加交通的汽車安裝前後和車內的監控攝像頭時候。法律已規定基本規則,但不遵守是蓄意殺人罪,而不能視為無意罪名。
至於阮強讀者則認為:“我提議所有轎車、客車、卡車、集裝箱車等均須安裝倒車監控攝像頭,以避免發生類似的嚴重交通事故。目前,倒車監控攝像頭價格不高,各車主均可以容易購買和安裝得到。除了駕駛者的意識之外,給其車輛裝備倒車監控攝像頭系統將有助防範不少宗由倒車釀成的事故。
玉欣讀者提供意見:“為了同步落實,就應規定國內汽車生產廠需有倒車監控攝像頭,同樣應用進口的汽車。根據我的瞭解,在美國,一個對汽車安全標準極為嚴苛的市場自2018年起已把倒車監控攝像頭功能成為各類車輛的強制性標準之一。”◆
*似乎天天都發生由各類卡車、牽引車、集裝箱車等釀成的人命傷亡交通事故。為了盡量限制類似的嚴重交通事故發生,職能機關應為上述各類車輛規劃多條專用車道。 雄 明
*應強制在如卡車、運載集裝箱車等各類巨型交通工具安裝倒車監控攝像頭。但最重要的仍是個人意識。單憑宣傳工作是微不足道,而須制定更嚴懲的措施,讓民眾懂得害怕。絕不能讓因某人缺乏意識而令到他人喪失寶貴性命。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