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加工和保管工序不達衛生標準的加工食品將染菌,並對食用者健康造成影響。但實際上,食物小販和購買者都忽視保持清潔的問題,小販不戴口罩,赤手取食物,而購買者卻不計較。甚至,許多路邊食物攤不遮蓋,在灰塵彌漫、蒼蠅滿佈的人行道上烹飪和擺放食品。
位於舊邑郡黎德壽街的某米粉、湯粉攤子,夜間食客很多,小販與服務員給食客拿食物時,都不戴手套。小販悍然赤手拿肉、骨、米粉、蔥花放進碗裡,令人很反胃。然後也用這雙手來收錢及找零錢。在舊邑郡嘉定公園和第十郡黎氏蓮公園的流動小販也不例外。此地方集中許多流動小販、路邊攤子,食物得不到遮蓋,小販也不戴手套,赤手拿熟食物賣給食客。在黎氏蓮公園周邊賣早餐、現年約50歲的一名婦女天真地表示:“我有手套,但不喜歡戴,故已把它們放在抽屜裡,戴手套時很難抓油膩的食物,尤其是切肉、蔥花,赤手比較方便。我認為只須確保食品乾淨,戴不戴手套並不重要。”
儘管第115號《議定》從去年起生效,但一直沒人去檢查、提醒 、處罰違規場合。因此,許多小販和食客仍不掌握直接接觸食品,而不戴手套、帽子和口罩的行為將被處罰的規定。位於第十郡八月革命街的一家小吃店店主韓媚說:“其實,我不掌握此規定,也得不到任何人傳達。我的想法簡單,賣食物的重要是,入項食品來源明確和確保質量,加工工序衛生安全就行了。”
制裁規定已出台,但實際落實不可依靠食物小販的自覺意識,而職能機關、地方政府須向民眾宣傳及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