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泰藍在職能機關供認上述燃油是幫陳氏墊(42歲,寓居東和縣和協中市富壽1街區)運送。
機關前往陳氏墊住房進行檢查,職能力量發現總共有918公升液體,疑似柴油盛裝在45個塑料瓶。
在檢查時,武泰藍和陳氏墊均無法出示上述燃油的發票和來源證件。而陳氏墊也無法出示證明依法經營汽油商品的足夠條件。
武晉離代隊長告知:“目前,市場管理隊將沒收全部燃油。然後,該單位將抽樣檢查。若全部商品(疑似柴油)達柴油的質量,將以‘非法出售燃油’行徑對武泰藍和陳氏墊作出處罰。若全部商品不達柴油質量,該單位將以‘非法出售劣質燃油’行徑對他們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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