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试点机制向专门法律转变是一个体制杠杆,以打造坚实的法律走廊,以尽量发挥资源优势,满足像胡志明市这样向海综合性超级都市的治理要求。数十年来,中央始终对胡志明市给予特别关注,这源于其独特的地位:全国最大都市,经济、金融、科技中心,国际交流枢纽和是一个具有强大辐射带动作用的地方。
这一关怀体现在党中央政治局第20号《决议》、第16号《决议》、第31号《决议》,以及国会第54号《决议》、第98号《决议》和第260号《决议》所赋予的特殊机制体系。落实第31号《决议》3年多来,胡志明市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
然而,所取得的成果与潜力仍不相称。体制化工作在某些方面尚未同步;试点机制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规模较窄、期限较短,且受制于多层级的审批职权。如今的背景已大不相同。行政区划合并后,胡志明市目前贡献了全国23.1%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和近30.2%的国家财政预算收入。
一个面向大海的庞大经济体,绝不能在陈旧的机制体系下运行。超级都市需要一个优越的法律框架,以释放所有束缚创新活力的行政壁垒。
新决议的核心精神正是落实“城市为全国,全国为城市”的哲学理念。以彻底的分级、分权为原则颁布一部专属法律,是对国家辐射能力最强的增长极之一进行的战略级投资思维。
当通过必要的自主权以及政策试点机制的“松绑”后,超级都市将拥有充足的法律工具,助力彻底解决积压项目,疏通冻结的土地资源。这些被释放的资源不仅能解决城市自身面临的内在难题,还能营造大量财政收入,反哺中央预算财政。
为了不负党和国家的期望,胡志明市承诺以强有力的指标体系付诸行动。本市力争保持地区生产总值(GRDP)年均增速至少达10%的目标;到2030年,数字经济将占GRDP的40%。为实现这一目标,超级都市必须基于知识经济、掌握半导体芯片、人工智能的源头技术和运营新一代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率先转变增长模式。
建设型体制的终极衡量标准不在于枯燥的增长指标,而必须触及人民的切实幸福。新决议中的包容性福利轴心,直接瞄准解决紧迫的民生项目:在2030年前拨出预算完成200公里TOD都市铁路,从根本上解决水淹问题和建设社会住房。胡志明市一项正在和已经展开的人文价值是:为全体市民提供免费定期健康检查和建立终身电子健康卷宗。
胡志明市党部、军队和人民始终传承着创新传统和克服困难的本领,愿意先行开路。随着一项崭新、重要且特殊的决议正式颁布,这座以敬爱的胡志明主席名字命名的城市已已准备好迈入新的历史征程,在新时代努力突破发展,以实现与期望相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