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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近千平方米松樹“下毒”者被罰款 1100 萬元

〔本報消息〕林同省洛陽縣林檢站站長童文霖昨(5)日表示,該縣職能機關已對鋸伐和拍賣遭“下毒”的松樹。此前,洛陽縣職能力量在執行樹林巡邏檢查任務時,發現達薩鄉第143小區第三段b組的多年松樹被砍伐事件,這是丹謙水電工程上游防護林管委會管理的林區。
遭下毒漸枯死的松樹被鋸伐。(圖源:段堅)
遭下毒漸枯死的松樹被鋸伐。(圖源:段堅)
經調查一番,職能機關確定,寓居大勒市第十二坊、26歲的黃文軍承認砍伐破壞上述松林的違規行為,目的是佔據生產土地。職能機關記錄了被破壞、鑽洞、澆灌化工原料的59棵思茅松樹,直徑從15至61釐米,損失木材逾25立方米,面積達990平方米。

據洛陽縣林檢站稱,由於尚未構成刑事案件,故該縣人委會對黃文軍非法砍伐樹林行徑懲處1100萬元。除了罰款之外,黃文軍必須重新種植達薩鄉第143小區全部被砍伐的松林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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