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法》共5部分、10章、179条,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监狱内单独监狱室、分管区或专为未成年犯的看守所的电子监控措施和物质条件的规定除外。
依本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满14岁至未满18岁者,按《刑法》规定实施犯罪的人。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在14岁以上至未满18岁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被逮捕、拘留的人。未成年人是指因犯罪行为造成或威胁而直接遭受身体、精神或财产损失的未满18岁的人。
《未成年人司法法》将规定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分流与惩罚;针对被检举、起诉、紧急场合中拘留的未成年人、被告、受害者和证人的诉讼程式;执行刑罚和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机关、组织、单位、个人和家庭在未成年人司法活动中的任务、权限与责任。
因此,为可享有此法规定的特殊政策,确定犯罪人的年龄极为重要。
因此,《未成年人司法法》另设多一章来规定这项内容。
具体,确定年龄是基于以下资料和档碍之一:报生纸、出生证明、人民证、公民身份证、护照、家庭参考资料,国家人口资料库或其他专业资料库中的资讯来确定。
若上述资料库中的档案或资讯相互矛盾、不明确或不存在,职责机关或提起诉讼的人应与家属、监护人、亲友、学校、共青团或曾同窗学习、劳动及交往的人。或从其他具有证明年龄价值的资料中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采取法律措施但仍无法确定确切出生日期和月份的情况下,出生日期和月份确定如下:
- 如果可以确定月份但无法确定日期,则以该月的最后一天为出生日期。
- 如果可以确定季度但无法确定日月,则以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出生日期。
- 如果可以确定半年,但无法确定日月,则以该半年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出生日期。
- 如果可以确定年份,但不能确定日月,则以该年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作为出生日期。
如果无法确定出生年份,则必须进行鉴定以确定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