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就原告雪姥(84岁)与被告阿海(48岁,雪姥的儿媳,同寓居河内市栋多郡)请求分配继承权诉讼案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和被告均缺席。雪姥授权其次女叫阿蓝,以及阿海授权律师出庭。此案已经过多次调解不成,因双方都没找到“共同语言”。
婆婆起诉媳妇分配遗产
案件内容显示,雪姥和其丈夫育有3个子女(包括两女一男)。两人的共同财产是在栋多郡有一块44平方米的土地,并建有一栋4层半的楼房。
2020年,雪姥的丈夫过世。一年后,她的儿子,也就是阿海的丈夫也去世。然而,婆媳虽同住一屋,但相处并不融洽,形同陌路。
由于矛盾,为了确保上述楼房和土地的产权,雪姥便起诉儿媳,要求法院分配其夫妇俩的共同财产,并分配其儿子的财产继承权。
在法庭上,阿蓝(雪姥的女儿)表示,其父是一名大学讲师,根据1998年的一项决定,学校在这块土地上分配给其父一间平房。
父母随后在2010年购买了这间平房和土地使用权,并获签发了粉红簿。
与此同时,阿海的律师表示,学校决定分配这间平房,意味着“给职员他们一个住的地方”。两人并非业主,因此,无权出售或转让该房地产。
在申请粉红簿时,老人声称自己的家人已年满18岁,已商量并同意让粉红簿由两老企名,但实际上并没有见面商量。
此后,该律师认为,职责机关向这两人签发放粉红簿是一个“严重错误”。
律师表示,粉红簿上的雪姥夫妇名字和手续只是代表家庭办理行政手续,这不是雪姥夫妇俩的私有财产。
据律师介绍,阿海和她的丈夫用自己的钱购买该房地产,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将所有土地转为阿海和其丈夫所有。律师称,随后这块土地又建起了4层半的楼房,雪姥的两个女儿并不同住在一起,也没有出资。
针对律师的上述辩解,阿蓝表示,女儿们也有出资建房,只是没有保留收据而已。“被告说楼房是阿海和她丈夫盖的,我父母没有出资,这不是事实。我们也出资,但没有保留发票。他们保留了几张发票,然后再赊账。他们伪造一切。”阿蓝述说。
法院接受雪姥的起诉请求
检察院对此案发表意见称,雪姥的丈夫得到交通大学分配一间平房,然后房屋管理单位据此把该平房出售给了雪姥夫妇俩。因此,该房产归雪姥夫妇俩所有。
检察院请求法院受理雪姥的诉讼请求,依法分配遗产。
经审议,审判委员会同意检察院的观点,并批准雪姥的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土地使用权为雪姥夫妇俩的财产,并依法分配遗产。
房子由阿海夫妻和公公、婆婆共同盖的,价值需要平分。雪姥和其丈夫一半,阿海夫妻一半。
法院裁定,雪姥的两个女儿无权享有该楼房的任何权利,因为她们无法证明自己对房屋建设的贡献。
审判委员会确定,该土地面积为44平方米,估价为82亿元。至于2012年建造的4层半混凝土楼房,估价10亿元。
雪姥夫妇俩此时的共同财产包括价值82亿元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价值的一半,逾5亿元。
由于雪姥的丈夫于2020年去世。因此,他所拥有的财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一半和房屋价值的四分之一,总值43亿元),因她是法定的第一线继承人。孩子每人获得近11亿元。
她的儿子(阿海的丈夫)于2021年去世,留下了相当于房屋价值四分之一的资产,即其父亲的遗产,总计13亿6000万元。这笔价值将分配给包括母亲、妻子和两个孩子在内的4名一线继承人,每人3亿4000万元。
分配遗产后,雪姥享有她的财产份额、丈夫的遗产和儿子的遗产,共58亿元。
雪姥的两个女儿分别从其父亲那里继承近11亿元。
阿海享有其丈夫的遗产和四分之一的房屋价值,总计6亿元。阿海的两个女儿分别从其父那里继承3亿4000万元的遗产。
法院以实物方式分配了遗产,并将整栋楼房和土地移交给雪姥。雪姥负责向上述受益人支付法院裁定的款项。
两个孙女的财产,暂时交给媳妇管理,直到孙女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