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結論顯示,由陳方平作為代表的部分股東持有東亞銀行的10.25%章程資金,是陳方平親人的部分股東持有7.7%章程資金。陳方平與共犯的行徑導致東亞銀行於2015年底累計虧損31萬零760億元,所有主資金負25萬4510億元。因此,調查機關確定,陳方平是主要嫌犯、主謀和犯下“濫用信譽侵吞財產”和“蓄意違反國家關於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罪名。據此,陳方平指導下級違規開支,導致東亞銀行受到重大損失。在21名被建議起訴的嫌犯當中,有8人獲保釋,13人被拘押。
〔又訊〕東亞銀行領導於同日下午發出的通告肯定:起訴該銀行原領導並不是新發生的事情,這只是按2016年底起訴案件訴訟程序的起訴手續。因此,此事將不會對東亞銀行當前和未來期間的活動造成影響。
對於東亞銀行的經營活動,該銀行領導表示,最近已穩定下來和有積極的進展。截至3月底,資金流動性比例超出國家銀行的規定。國家銀行本市分行副經理阮黃明同日下午肯定:國家銀行正呈遞政府審批有關東亞銀行的重組提案,但在提出的許多方案中沒有破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