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學生補習問題。向來,不少學校都讓老師在課餘時間在學校開辦補習班,有經濟條件的學生家長都會讓其子女補習,以期“博”得老師對子女在學習成績上的多加“關注”。近來,本市雖已禁止學校開辦補習班,但仍有甚多老師找地方開辦,而補習費比此前更多收了不少。友人翠芳因近來家境不大好,所以決定暫時不讓9歲的女兒阿玉讀補習班。豈料日前其女回家哭著要母親讓她去補習。翠芳連忙問原由,阿玉告訴母親:她有兩道算術題不懂得做,所以便問一名有上補習班且成績很好的同學,怎料老師竟不允許那同學教她做。翠芳不解地說:以前我們讀書,老師總是鼓勵成績好的同學要盡力幫助成績差的,這樣後者才能進步,但現在該名老師卻禁止成績好的學生幫助同學,當時並非測驗或考試啊!接著友人想了想,似乎明白了什麼,於是點點頭:“對,若學生們誰都有好成績,那就不須補習了!”
另一個問題就是望子成才。友人漢輝讓其7歲兒子小滿在本市某國際英語學校就讀。由於該校只教英語,所以,小滿下午放學後,在父母的“安排”下,每週一、三、五晚上前往某華文中心學習華語,而週二、四、六晚則聘請老師上門教他越文,甚至連週日上午也要學武術以健身,因為友人想兒子“文武雙全”。某個週日早上,漢輝夫婦約了父母與兄妹和筆者一同去喝早茶,不料被小滿知道,不肯去上武術課而哭著要跟著去吃點心,漢輝只好說沒有去來哄他。此情景令筆者覺得有點難過,並覺得漢輝夫婦真有如外國所謂“怪獸家長”之稱,為“望子成才”,他們把孩子的大部分時間安排在學習的課程上,令孩子失去鬆懈身心的時間與空間,與父母、家人相聚的時刻減少。由於終日受著過度學習的壓力,孩子會缺少了應有的童真,即使想與家人吃個早點也不能。
筆者在本文所提及的兩個問題,在我們的社會中似乎很普遍,不少人都看到其存在性,但卻一直未能加以改善,甚至有些場合更變本加厲,筆者期望今後能得到教育部門與廣大家長們予以重視與關心。因為人非機器,孩子更不是,家長須尊重子女的適應力與興趣,不是什麼東西都能向孩子灌輸,而教育的本質是把人的創造力誘導出來,將生命感及價值感喚醒。馬克思曾說過:教育絕非單純的文化傳遞,教育之為教育,正是在於它是一種人格心靈的喚醒,這話實在很值得我們研究。至於補習的真正意義,就是固強補弱,主要是要達到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這真正目的,不應將之商業化而變成了“不補習就難有好成績”此不良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