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黎文成副總理要求資源與環境部和交通運輸部、工商部及各個相關部委配合制定廢氣排放技術標準路線圖,確保符合於2020年《環保法》、越南政府總理於2021年1月18日發佈的第 03號《指示》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同時確保各職能機關在國家管理工作上的一致與同步。
越南是在地區乃至世界各國使用摩托車較多的國家,摩托車已佔機動車總數的95%。由於易於使用、具機動性和價格合理等因素,許多民眾都選擇此作為交通工具。除了摩托車的便捷性外,其也是排放CO、HC、VOC、NOx等有害物氣體的主要源,從而造成空氣污染,尤其是在交通工具較多的各大城市的空氣污染。包括摩托車在內的機動車的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取決於燃料質量、在車上安裝的減排技術和維修保養服務,而不完全取決於車輛數量和消耗的燃料量。
實際上,摩托車消耗的平均燃料量僅約汽車消耗的五分之一,但若摩托車結構和技術已過時(沒有廢棄排放控制系統),其有害氣體排放量則比汽車排放量要高出許多倍。研究結果顯示,摩托車的CO、HC排放因子為輕型汽車的6.4倍。因此,與正在使用的汽車須在車輛檢測中心進行排放量定期檢查不同,除了須註冊車牌之外,摩托車尚未被要求註冊控制廢氣排放量等內容。在此情況下,制定摩托車4級廢氣排放標準路線圖是至關重要的。
從2017年1月1日起,新生產、組裝和進口的各種兩輪摩托車都須達到3級廢氣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