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刚颁布修订、补充政府2021年第125号《议定》关于性别平等领域行政处罚若干条款的第76号《议定》,此《议定》自5月1日起生效。
第76号《议定》已修订、补充涉及文化、体育领域的性别平等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
具体是,若因性别偏见侮辱他人名誉、人格以阻碍其创作、评论文学艺术、表演或参与其他文体活动,将被罚款300万至400万元。
以武力威胁或精神胁迫方式阻碍他人创作、评论文学艺术、表演或参与其他文化、体育活动的行为,也将被罚款300万至400万元。
400万至700万元的罚款额则采用于以下行为之一:以武力阻碍他人创作、评论文学艺术、表演或参与其他文体活动;禁止他人创作、评论文学艺术、表演或参与其他文体活动。
至于创作、传播、出版或允许出版含有鼓吹、宣传性别歧视、性别偏见内容的作品、文化产品,不论形式或体裁,均将被罚款1000万至1500万元。
同样,传播带有性别歧视性质的落后思想、习俗也将采用上述罚款,并须公开向受害者道歉。
第76号《议定》还规定,对以下行为之一罚款500万至1000万元:以性别原因阻碍或不允许家庭成员进行创收活动或满足家庭其他需求;在家庭成员之间因性别原因实行不平等待遇。
1000万至1200万元的罚款额采用于以下行为之一:以武力威胁或精神胁迫方式阻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家庭成员参与定夺共同财产;强加家庭劳动、避孕或绝育责任于特定性别的家庭成员。
若以武力阻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家庭成员参与定夺共同财产定,将被罚款1200万至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