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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給孫兒辦理嬰兒出生證不用委權書

自今年7月20日起,祖父母給孫兒辦理嬰兒出生證不用委權書。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為給辦理嬰兒出生證以及戶口手續帶來方便,司法部已頒行取代2015 年第15號《通知》的2020年第4號《通知》,並於今年7月16日起生效。

第4號《通知》的亮點是規定:祖父母、親人給嬰兒辦理出生證時,不需要持有嬰兒父母的委權書。具體是,第4號《通知》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給嬰兒登記出生證的祖父母或親人不用持有孩子父母的委權書,但  須確保與孩子父母提供一致的報生內容。

按前此規定,祖父母給孫兒登記出生證時須持有委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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