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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完善政策,实现教育发展突破

据越通社报道,按照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1月20日,国会全天召开全体会议,讨论以下内容:《教育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草案、《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草案、《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关于落实党中央政治局关于实现教育培训突破发展的第71号《决议》的特定机制政策的决议草案。

兴安省兴河乡统一中学师生的语文课堂。图自越通社
兴安省兴河乡统一中学师生的语文课堂。图自越通社

会议通过电视和广播进行现场直播,供选民和人民收看和收听。

《教育法》的修订补充内容集中于权力下放;在国民教育系统中增设职业中学;厘清国民教育系统中的文凭、证书概念;取消颁发初中毕业文凭的规定,改为由校长确认完成学业课程。该法案修改第三十二条,方向是规定国家提供一套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教科书。同时,政府规定为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施合适的教科书领域社会化措施,确保可持续性并满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

《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草案与现行法律相比具有以下突破点:定位高等教育发挥先锋作用,为高等教育单位实现突破、引领创新创设政策;开展精英教育、高质量教育,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为国家发展和人类服务;确认自主权是法定权利,增强高等教育单位的主动性并强化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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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致辞。图自越通社

《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包括9章、42条(较现行法律增加1章、减少37条),包含诸多新内容。该法案草案扩大了范围、对象和系统结构:更清晰地补充了国家管理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组织与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新增多个新概念,如“职业教育数据库”、“职业中学”,以具体化内容和适用对象。在系统结构方面,一个重要新内容是草案增设了普通知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职业中学层次。同时,允许高等教育单位参与特定行业专业的培训。

该决议规定了旨在实现教育与培训发展突破的若干特殊、优越的机制和政策,允许在确定的范围、对象和期限内实施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的做法;同时规定了监督、评估和总结机制,作为今后立法的基础。根据党中央政治局第71号《决议》及落实实际情况,教育与培训部提议该决议应重点调整以下几类具有直接影响和高可行性的核心政策:教育行业人力资源的管理与发展;教育计划、内容与发展机制;数字化转型、科学技术与革新创新;融入国际;财政、优惠与投资。

这些规定旨在将党的主张、路线和国家政策制度化,主要包括:师资队伍、管理干部及教育人力资源发展政策组;机制、计划及教育系统革新政策组;教育领域的科学、技术与数字化转型政策组;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国际合作与融合政策组;教育财政、投资与资源优惠政策组;教育系统组织与治理政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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