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工商部所属国家竞争委员会通报了在收到合作司机关于实际收入的反映后,对 Grab有限责任公司(Grab)运价、费用、扣分及各项扣除政策的复查结果。
据此,Grab已提出6组解决方案,旨在改善司机与乘客的权益,预计自11月10日起实施。
具体是,Grab 降低了针对部分短途 GrabBike 和 GrabCar 向乘客收取的平台费,降幅每程为1000元至2000元。向司机收取的应用使用费也有所调整,由最高28.76%降至25%。Grab 享有的平台费与应用使用费总和不得超过乘客支付总金额的32%。
扣除费用与税费后,GrabBike 司机预计实际获得乘客支付总额的60.59%至85.59%。对于 GrabCar,该比例为59.68%至84.31%。与以往最低52%的实收比例相比,GrabBike 的最低比例提高了8.59个百分点,GrabCar 提高了7.68个百分点。
关于退还款项,Grab 记录自2024年至今,约有0.13%的行程扣款比例超过了与司机共享营收的35%。该企业预计退还约39亿元。退款工作自11月5日起通过司机电子钱包对仍在运行的合作伙伴展开。对于已停止合作的司机,将获得通知以办理领款手续。
国家竞争委员会表示,将继续监督并要求 Grab 定期汇报上述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若发现有违反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迹象,该机构将依法审理处置。
Grab 预计在2026年第四季度拨出8600亿元用于奖励和资助司机,520亿元用于资助汽油与充电费用,以及1万8080亿元用于乘客优惠促销。用于前5组解决方案的总资源约为2万9500亿元。同时,该企业表示将升级 Grab Driver 应用程式,清晰显示每程的营收、费用、税费及各项扣除额,方便司机查验与对账。